关于推荐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精品考察学习线路的通知
时间:2022-07-30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S〔2022〕—457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进一步拓展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实习实践渠道,不断充实、丰富高素质农民培训现场教学内容,努力推动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训提质增效,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有关规定和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精品考察学习线路(以下简称“线路”)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各市(州)应坚持“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主体丰富、择优推荐”的原则,按照粮经复合、种养循环、设施装备、科技示范、加工营销、质量品牌、农旅融合、党建引领等类型,推荐3条左右高素质农民培育精品现场考察学习线路,其中,市级线路至少1条,学习时间不超过3天。 二、推荐条件 (一)突出产业特色。线路应聚焦粮食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突出展现当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主导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效,具备一定的代表性,达到可学习、能复制、易借鉴的基本教学目的。 (二)点位设计合理。线路应为4个以上各具特色的点位串联形成,包括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以及专家大院、实习实训基地、种养大户等。线路应兼顾区域布局,具备一定数量学员接待能力和参观学习条件,并充分考虑交通、食宿便利性。点位应配备熟悉政策、了解当地产业现状、点位发展模式及经验,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的专门讲解人员,并为学员预留适当交流沟通时间。 (三)线路命名准确。各地应结合线路区域、产业、类型、特色、时长等科学命名线路,如“**市(州)丘区种养循环精品研学*日行”、“**县(市、区)茶产业加工营销+农旅融合特色研学*日行”,以便宣传推介。 三、推荐方式 线路推荐由市(州)组织本辖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编排设计并择优推荐。市(州)应结合各县(市、区)报送点位及线路情况,至少编排设计1条市级跨县域精品线路,连同推荐的县级申报线路报送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 四、结果运用 省级在对市(州)推荐线路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将统一编印《四川省首批高素质农民培育精品考察学习线路目录》下发各地及有关培训机构,鼓励各地各机构在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训省内考察学习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相关线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线路推荐工作,作为展现本地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突出省外省内交流学习并重的重要举措,统筹考虑培育工作需要和产业发展布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动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院校、科研单位、农广校、推广机构等积极参与,确保推荐线路质量。 (二)加强管理。各市(州)要以参训农民满意度为导向,注重对推荐线路的指导优化,努力提升线路品质。应加强对推荐线路的动态监测,建立退出机制,于次年3月底前上报清退、调整情况。我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对线路进行适时调整补充,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将开展全省精品线路评选活动。 (三)及时报送。请以市(州)为单位,于7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报送线路推荐汇总表和线路申报书(包括线路简介、点位文字介绍及图片资料等)。 联系人:邓玲,85505055 电子邮箱:675951520@qq.com 附件:1.四川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精品考察学习线路申报书 2.四川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精品考察学习线路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7/12/c339048eef26469a8bad5705364accb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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