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乡村振兴 >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2-08-0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工明确、权责匹配的工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帮扶成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结合我区欠发达国有农牧场实际,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规定,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前期征求了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登陆“http://nynct.xinjiang.gov.cn/”,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8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xjncj1@163.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wps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208/5f0ead1e913d4addb0e3194b6a84ff6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文章

热点关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美丽乡村政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美丽乡村政讯网 mlzxw.china-village.com.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744786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