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2年农村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补充公告
时间:2022-09-26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现对2022年9月8日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的《云南省2022年农村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公告》中“评分标准”进行补充说明。
一、评分标准补充说明
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划分,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2.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报价供应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须同时提供报价供应商和货物生产厂家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附后)。
(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四)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同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文件的规定,同质同价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五)同品牌产品不同供应商的处理方式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标注类别的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投标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扫描件一份,并在扫描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查阅下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生态环境部网查阅下载。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9:30。
(二)开标地点:省农业农村厅(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三楼304会议室。
三、相关要求
请投标单位按时参加开标会。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重点涉疫地区、较高疫情外溢风险地区到昆明人员一律不得参会。参会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2年9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caigougongkai_0921/390804.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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