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头版报道:把产业发展变成村民自己的事
时间:2022-10-08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湖北日报评论员
“发展乡村产业,一定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剥夺或者削弱农民的发展能力。不能把农民土地拿走了,干得红红火火的,却跟农民没关系。要共同致富。”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指明了产业振兴的根本所在,也提出了深刻的警醒。
壮大乡村产业,如何避免“大户干,群众看”,甚至社会资本“与民争利、独享成果”的问题?推进乡村建设,如何走出“政府买单、群众不买账”困境,破解“村民参与无热情、惠民成效无保障”的难题?解决的关键,就在从保障村民利益出发,把产业发展变成村民“自己的事”,与村民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让村民公平共享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
共同缔造,核心在“共同”。从根本上讲,就是要解决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为了谁、依靠谁,成果由谁共享”的问题。随州以共同缔造理念创建乡村合作公司的探索实践证明,只有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才能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乡村合作公司是共同缔造的抓手和载体,共同缔造是乡村合作公司的内核,将基层党组织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群众勤劳奋斗之手紧密相连,以更具市场功能的集体经济,更充分地吸引村民以多种方式入股、参与经营,带动农民一起干、一起赚,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共同富裕。
“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农民既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也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最深层、最持久的动力。始终注重用好共同缔造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始终注重突出农民主体地位,以利益联结保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以长效机制推动营造美好乡村环境、以多方参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就能激发出蕴藏在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共同缔造乡村美好幸福生活。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mtksn/202210/t20221008_43354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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