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实验室第三轮筛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农业农村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检测实验室初筛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16号)要求,我区决定组织开展广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第三轮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选类型、范围
(一)检测实验室。
(二)自治区级质量控制实验室,1家。
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只能申请参加两类实验室其中一类的筛选,实验室条件要求见《通知》。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9月30日前,各检验检测机构将实验室申请书(农建发〔2022〕3号附件1)的盖章PDF扫描件、Word文档发送至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测试中心电子邮箱gxtfzx@163.com,纸质材料各机构留存备查。
(二)2022年10月底前,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全区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并将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自治区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申请和确认材料报送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原已参加第一、第二轮筛选但未通过的机构,如再次申请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二)仅受理实验室设立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
(三)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填写实验室申请书,不得改动申请书格式。
(四)请各检验检测机构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联系人:余焘,联系电话:0771-2202869。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9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313485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