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2-10-1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主体申报、县级审查、市级复核、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复核评审,拟认定南宁市发晓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55家农民合作社为2021年度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南宁市绿统家庭农场等103家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对象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0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邮寄信函以邮戳为准)。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政办公楼1514室;联系电话:0771-2182533。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 1.2021年度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公示名单
2.2021年度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公示名单
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22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31628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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