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关于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内部审计项目采购的公告
时间:2022-10-28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等及单位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我单位对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内部审计项目服务供应商开展采购工作,邀请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内部审计
采购人:云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
服务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预算预算:人民币2.5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对云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开展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内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内容
1.预算编报、调整追加、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情况。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和科学,是否按照规定内容及时间向财政部门申报预算,预算下达后是否按要求执行预算,年度终了是否按要求进行决算编报等工作;
2.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相关支出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审查结转结余资金的真实性、是否按照规定纳入年度预算、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
4.执行政府采购情况;
5.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6.“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及控制情况;
7.预算绩效完成情况。关注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是否合理、科学,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是否达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是否存在质量不高或者自评结果较好但实际上项目进展缓慢、未达目标或未发生支出形成结转等问题;
8.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且营业范围应包含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营业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
四、相关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构成
1.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经营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审计实施方案;
4.参与行政事业单位类似审计服务的合作协议或证明材料三份以上;
5.报价明细(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6.近三年本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二)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于2022年10月26日10:00前递交相关响应文件。
(三)提交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齐天大厦704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0871-65715217
云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拟稿人:苏静 审核人:刘梦然)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caigougongkai_1020/391631.html?cid=300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