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06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以下简称“考试”)定于7月16日举行。为做好山西考区考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3〕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动员部署。我厅制定了《山西省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和《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附件2),明确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市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工作时间安排,严格把握工作进度;加强考试动员部署和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执业兽医制度及考试相关信息,重点解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以及执业兽医备案管理、全日制在校生报考条件等政策。
(二)考试报名。各市要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1号》和《山西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22号》要求,组织好报名工作。2023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缴费,预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提示要求进行网上缴费,预审未通过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要求上传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网上缴费。各市要明确专人负责执业兽医考试报名咨询等工作,及时解决报考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
(三)考试服务方式。2023年考试由技术服务商统一提供,考务工作由考区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6月考区、考点会同考试服务商对考试工作人员开展考务培训,同时组织开展考前模拟演练。
二、组织保障
考点工作人员要加大考试工作保障力度,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持各考点的考试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务必及时补充到位,做好工作交接,强化岗前培训。
联系人及电话:
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王仲兵张仲萍
电话:0351-8395335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7/202304/t20230406_83012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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